门头沟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是门头沟区的社会组织自愿联合发起成立,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联合会业务由主管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务实,以服务会员为核心,以创新发展和回报社会为目标,在会员间实现资源共享与合作交流,以谋求共同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同行业关系,发挥门头沟区社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立足北京市场,提高门头沟区社会组织组织的信誉,树立门头沟区社会组织形象,为进一步促进门头沟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而努力。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并提供相应政策、法规的咨询。

  2、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培育、指导、年检;承接社会组织管理部门事务性、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3、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政府与社会组织联系;开展社会组织调查研究,反映诉求,为政府提供建议。

  4、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有关咨询、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搭建资源共享平台。

  5、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社会组织培训、评估工作及其他事物。

  6、加强与区外社会组织的联系,促进交流与发展。

  7、建立信息渠道,编撰有关刊物,宣传社会组织先进事迹和经验,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构建门头沟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网络,该网络包括社会组织服务交流平台、资源整合平台、项目合作平台、人才培育平台、信息传播平台、党建指导平台。

门头沟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把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同地域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在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通过社会组织联合体的实践载体,服务和管理一个系统、一个领域、一个地域的社会组织。联合会在政治上发挥引领作用,在业务上发挥引导功能,通过政府委托,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促进社会组织的社会化、专业化,引导全区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治自律,实现去行政化、去科层制、扁平化的管理模式。